现在房价高涨,不少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在选中了合心意的二手房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湘潭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注意
1.仔细审核房屋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
2.实地考察房屋详情,如房产的面积、年限、折旧、朝向、周边小区物业、新盘价,以及天花板、墙体、卫生间、厨房的给排水情况,有没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等。
3.对房屋的售价进行预测,一定要弄清楚房产中介的报价是房主的净价格还是中介公司加价之后的放价,是否含税费等。
二、二手房交易须注意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
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2.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3.价款
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主要是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房屋交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且不宜时间过长。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此种情况一定要明确约定若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该如何处理。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宜: 祭祀、塑绘、开光、订盟、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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